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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09, 2011

人網力量誹謗恐嚇的証據


人網傻仔自己親口承認誹謗black mouth毓民的人,冒我的名去留色情訊息,還恐嚇我要把這些色情訊息send給的僱主,這種人不是誹謗恐嚇異見人士又是麼?


注:無限期收聽香港人網所有節目的管理者,就Alvin Cheung。


還有,Alvin Cheung已經刪除証據了:
http://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14607828628641.42786.169533046404738

但這傢伙竟然可以厚著面皮把標題改一改就又上傳一次。
http://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84116564946386.45370.169533046404738


Alvin Cheung聲稱:
paulymh註冊日期:2007-7-13
但我根本從來就不會去babykingdom,更加沒有注冊account。
我搜尋這個色情訊息的內容,結果這個色情訊息和baby kingdom上的訊息事實上根本不存在。
我也根本不認識訊息中的人。
我再查paulymh這baby kingdom account,結果,這account的註冊時間是11-2-9 10:48
http://www.baby-kingdom.com/home.php?mod=space&uid=147472&do=profile&view=me
也就是說,Alvin Cheung這傢伙憑空地偽造了這批圖片,隨便找了個姓翁又和我一樣住美城苑的人來扮是我了。
-----------------

對話內容:


翁文鏗條咸濕婆叫春啊!


paulymh玩誹謗恐嚇玩到要冒我名寫色情訊息,卻連我的性別都搞錯,這種人網傻仔真可憐。
2010年11月16日 19:17


Alvin Cheung 我係冒你名寫咸野誹謗你又如何? 有錢就比100萬去告我誹謗啊!唔告正契弟!
之前又話告我既? 今次我誹謗多你一次, 比夠料你告!你一日唔告我,我就一日追住你提醒你告我,提到你收皮為止!
我理得你係男定係女,鬼叫你black mouth毓民咁賤格啊,毓民毀家紓難搞民主,你仲要black mouth佢?
你再寫我就send你D衰野,再加埋你D叫春紀錄比你老闆,等佢捅爆你屎眼!
順手將你D事跡send晒比各大employment agent, 等你無工做, 窮到吊頸死!
2010年11月16日 19:32


Paulymh 簡直就是瘋狂的人網傻仔!
2010年11月16日 19:43


Alvin Cheung So sue me, garbage!!!
So sue me, garbage!!!
So sue me, garbage!!!
2010年11月16日 19:45


Thursday, March 17, 2011

怎樣遊行才犯法? - 香港的遊&

公民抗命不是問題,靜坐抗議也不是問題,但要抗命也得先知道法律是如何的才能抗。以下會談及香港的遊行法律。

1. 偽通知制

在香港要舉行集會要七日事先通知警方,而名義上遊行也行通知制,但事實上還要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變相就是牌照制(即要警方批准才能遊行)。而且 公安條例第17A條寫明,不事先通知就是犯法(非法集會Unauthorized assembly),更可以用六七暴動時代遺留下來的嚴重級數判刑(最高五年) ,但現實上自97後唯一一次非法集會判刑(05年的長毛案) 的刑罰是罰款HK$500。

05年的長毛案上訴到終審法院,對通知制作出憲法挑戰,但終審法院裁定公安條例中的通知制及給予警方限制遊行的權力為合憲,所以在可見的將來,不作 通知而舉行遊行是犯法的,但刑罰很不可能會高到要入獄,而且警方在顧慮到以這種過時和荒謬的法例去控告完全和平的遊行示威人士,必然會引起社會強烈反彈的 情況下,除非沒有其他罪名可選,否則很不可能會用非法集會控告。

2. 非法集結(unlawful assembly)

公安條例第18條寫明,「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 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 ,而最高刑罰和非法集會一樣。

第18條的重點是破壞社會安寧(Breach of Peace) ,這詞彙因定義含糊,已經被香港法律學者從80年代罵足30年了,因為何謂破壞社會安寧是非常難定義的。而在英國,「破壞社會安寧」的定義80年代已經出 現,至90年代已經經常使用,就是” There is a breach of the peace whenever harm is actually done or is likely to be done to a person or in his presence to his property, or a person is in fear of being so harmed through an assault, an affray, a riot, unlawful assembly or other disturbance” 。而09年陳巧文的司法覆核案就清楚地使用了這定義,以後香港的判案多半都用使用這定義的了。

這定義的意思就是說「破壞社會安寧」必須有:
(a) 對人或對財物的實際傷害或破壞,或有可能造成傷害或破壞,或
(b) 令其他人恐懼會被傷害(對一個正常的人來說)

也就是說,如果符合不了以上定義的話,非法集結(及其他很多公安條例中有「破壞社會安寧」字眼的罪名) 都是告不入的。

最近一宗遊行有關的非法集結罪是2010年的區國權案(長毛及其他約六人衝擊孫明揚住宅) ,涉及了衝擊警方防線,也只是判了守行為18個月,可見除非涉及蓄意的暴力或威脅(例如黑幫曬馬),否則以這罪名判監的機會非常低。

3. 這就是警權!

公安條例第17A條寫了很多罪名,主要列明警察有權更改甚至終止任何遊行(無論有沒有通知) ,如果不按警方指令,就是犯法。

這種限制是頗不合理的,但首先,由於05年的長毛案中,法庭要求警方在作出限制時要確保這些限制是必須(necessary) 及合比例的(proportionate) ,為免被人司法覆核,警方也不敢太亂來;第二,會公民抗命的人,早就從通知制的階段抗命了,根本不會去到遊行中警方作出限制時才抗命,因此,第17A條在 97年後幾乎沒有使用。

4. 擾亂秩序

公安條例第17B條:「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

「擾亂秩序行為」的定義也是非常含糊,但很少用在遊行示威上,多數都是用作告拍人裙底一類的行為的,但近日社民連幾個青年卻有可能會面對這罪名,由於沒有往跡可尋,很難估計判刑,但估計也會很輕。

5. 阻街

阻街本來是用來告小販的,但當警察告無可告又要告示威者時,就會用到它了,畢竟,那有示威不會佔用公眾地方?

但在2005年的法輪功案中,法庭裁定要令其他人無法合理地使用公眾地方才算阻街,因此只要不是蓄意地令其他人無法合理地使用公眾地方就不算阻街, 而且,法輪功案中,法庭更強調,如果警方的拘捕是不合法的話,被捕人士是有權合理地反抗的,例如案中法輪功學員手繞手不肯下警車及因而和警員有碰撞,也不 算阻差辦公和襲警的。

6. 阻差辦公、普通襲擊及襲警

有聽過馮炳德的遭遇的人也會知道,普通襲擊及襲警是很容易入罪的,因為普通法下,甚至只是令人合理地覺得你會襲擊對方,即使沒有動手,也算襲擊 (Assault)的,有「未經對方同意下蓄意和對方有身體接觸」,就更加是「毆打」 (Battery)了,當然,只碰對方的話,可以入罪,但法庭當然不會處理這麼輕微的事了。

而正如上述所說,警方有權更改遊行安排,如果反抗,除了第17A條外,還能告阻差辦公。

而警方自從05年的長毛案從憲法上挑戰了公安條例,雖然本身幾乎沒有實效(令公安條例要作出字眼上的修訂) ,卻令警方擔心如果再用這些過時的67暴動時代法例,將有可能再被人憲法挑戰,影響威信,所以事實上是近五、六年因長毛案而改變方針,對遊行本身從寬處 理,對遊行人士卻用阻差辦公、普通襲擊及襲警等罪名去告,間接地阻嚇示威者罷了,而非警方手軟。

結論

在香港,由於公安條例是67暴動的產物,之後的三、四次修訂都只是小修小補,還要是在社會強烈反響後才作出少許修訂,例如1980年的修訂是因為周 水案、1995年的修訂是因為1991年的香港人權法案,也因此,公安條例一直是社運人士要求改革最烈的條例,例如1992-1995年陶君行年代時的學 聯、2000年在” 大聲公聲浪襲警” 案後的學聯。不少社運人士都有被這些法例控告的經驗,而民主黨那種安份得近乎政府同謀的遊行方式,就是因為要避開公安條例的結果。

所以,如果要出來遊行,又不滿意民主黨式遊行,想做多一點,你就得有被人告的心理準備,當然,刑罰是會比較輕微的。

鷹派曾偉雄上台,警方可能會更加強硬,不過,始終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官再保守落伍,也是依然會堅持人權和法治的,所以就算警方主觀意願上再想硬,客觀上還是得看法庭如何判,只要沒有主動使用暴力,法官多會同情示威者的。

P.S.我是業餘的,上面的不是專業法律意見,要法律意見請找律師。


Sunday, February 06, 2011

年捐2011

年捐:
1.獨立媒體 $200
恒生銀行:221-543853-001
2.民間電台$200
恆生銀行:773-226-881-883
......3.青台 $200
滙豐(HSBC):640-102877-001
4.FM101 $200
匯豐銀行戶口:411-863509-838。
5.支聯會 $100
262-273-733-001(恆生銀行)
6. 樂施會 $100
HSBC 002-855492-001

政捐:
社民連$1000
匯豐銀行戶口 172-5-055782


Tuesday, January 25, 2011

社民連,重新出發

社民連,重新出發

伊塔羅‧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 有一本名著「分成兩半的子爵」,說到梅達多子爵在戰爭中被炮火打中,身體分成兩半,右半身專門行惡、傷害他人,左半身專門行善、幫助他人。這和現在的社民連甚為相似。

在這次分裂之前,以黃毓民為首的社民連雖然高舉濟弱扶傾,義無反顧的旗幟,但事實上還是以在議會搶鏡頭為要務,社民連內不少人士雖然希望真正踏實地研究政策、真正地落區幫市民、真正地和社運人士並肩作戰,但在黃毓民主政下,不是因為沒有給予相應的資源以致難以為繼(08年的政策研究部),就是干脆被黃毓民直接叫停(09年的周末吹水會)。甚至多次在社會運動中,當社運人士在前線抗爭時,黃毓民及陳偉業為首的人士都是連出席都不肯(保衛皇后碼頭和菜園村都幾乎不見黃陳二人),就算因故和社運人士同時出席,也是希望社運人士聽他們指揮而不是和他們平等相待(10年初的元旦遊行)。

在黨內,以議會鏡頭為目標和以擴大基層支持為目標的路線分歧事實上一直存在,黨內也對黃毓民以模糊的恐共圖騰去煽動仇恨(事事以”你是共產黨無間道”去代替理性討論)、抹紅對手和專門搶奪其他泛民的支持,卻不去好好經營、去深化和傳播左翼理念的方法素有不滿,但在黃毓民的死忠支持者紅衛兵式的批鬥威脅下(阿牛曾建成的”牛家班”、近日的”朋黨””地區選舉著數集團””陶季吳集團”等),黨內持不同意見者不是敢怒而不敢言,生怕成為下一個被批鬥的對象,就是憤然離黨(09年的陳士齊及五行委先後退黨)。

到了五區公投及反高鐵、菜園村保育運動,越來越多青年人願意投身社會運動,其中有相當一部份最熱心於五區公投運動的年青人進入社民連的原因,正是基於濟弱扶傾,義無反顧的感召,正是希望社民連和社會運動結合,互相幫助,把香港這個極右的社會向左轉,但黃毓民對此卻不以為然,對他來說,他要的是聽他指揮的信眾多於一群有獨立思考、希望社民連行一個和他不同的方向的年青人,從他解散09年的周末吹水會、指示自己嫡系刪除和封殺任何對全力狙擊民主黨的聲音有質疑的言論、自稱黨是他交給陶君行而不是黨員選舉出來的、搞退黨集思會搞到要有人守在門口,一有認得和自己立場不同就不准進入,還要動員街坊去扮黨員。如此種種,都可看出,黃毓民要的是幫他贏選戰的支持者,而不是一群有獨立思考、希望以自身參與去影響社民連發展方向、不以他為馬首是瞻的黨員,現在不斷地被黃毓民及其友好蕭若元連籍口都作不出地批鬥的,正正就是在五區公投出錢出力,貢獻最多的前線黨員義工。

黃毓民所行的路線,名為濟弱扶傾,義無反顧,實際上卻是右翼民粹主義,以煽動仇恨為綱,濟弱不多見,政治口號是多,卻口惠實不至,真的去踏實關懷 基層弱勢卻很少(例如像張超雄那樣去關懷傷健人士、去和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關注居港權問題、去和關綜聯關注綜援人士),這正正就是他口中所說的形左實右 路線:包裝上是關懷弱勢,事實上行的是右翼的鼓動仇恨,仇恨的圖騰就是共產黨,進而透過空洞含混的指控,把要打擊的對象和仇恨的圖騰扣上關係,從而引導群 眾仇恨對方,狙擊民主黨、指控季詩傑為無間道等,正是其中的典型。

一個行右翼民粹主義的人加入左翼社會民主政黨,就像未分成兩半前的梅達多子爵一樣,表面得體,卻外弛內張,欲行善而不能,到了現在正式分裂,也許 正正就是左翼人士重新出發,和本來就是硬要格格不入地結合在一起的右翼民粹主義分開的機遇,只要做好本份,真正地關懷弱勢,自能取信於民,讓人民看到那一 方是善,那一方是惡的了。


Tuesday, November 09, 2010

走不出中國封建遺毒的社民

我自2007年入社民連,就是看到香港的經濟意識一直是處於極右,香港需要一個會關懷基層、推動財富再分配,但又了解經濟學,不會推行過左政策的中間偏左政黨。

無疑,社民連這幾年的確是在推行左翼的政策,但始終我依然感覺到社民連的政綱,雖然比其他黨鮮明,但依然不夠深入和嚴謹,對社會運動人士的支援是有,但也略嫌不足。

政策研究部在2008年初壇曇花一現,之後再出了"週末吹水會",兩者本是鼓勵社民連會員從網上走出現實,去參與現實政治、去做政策研究、去參與社 會運動的培養室,但先是政策研究部因08選舉而沒資源時間辦下去;"週末吹水會"則是夏韶聲事件,惹火了黃毓民,再加上五個行委辭職後,因為阿牛不時去" 週末吹水會",嘗試去帶會員入社運界,例如參與地區的業主立案法團、抗驗毒、反Grant Loan不公等,卻被黃毓民懷疑是阿牛在培植反對他的勢力,而被他在其節目中打為"牛家班",被下令停止。
即使在如此資源緊張、時間不夠、沒人指導下,這兩個地方也培養了不少近年活躍於社民連的會員,包括錢偉洛,令他們明白最基本的社民理念、開始去真實地參與社會運動,而不是留在網上打飛機。

到了五區公投,全黨動員,根本沒時間資源做其他事,五區公投後,在新一屆陶君行領導下,社民連開始了建設內部組織,開始成立政策研究部、青年部、婦 女部、社會運動部等,培養人才、發展本土化的社民理念之勢初起。到了2010年9月,卻鬧出黃毓民炮打司令部,在自己於人網的節目,以其前主席之勢,繞過 黨內決策,要社民連全面狙擊民主黨,否則退黨,甚至連自己已經在7月投票支持區選協調的事實都不顧!

http://forum1.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2685872
在星期日的特別會員大會上,陶君行總算道出了真相,令會員更加明白到整事的來龍去脈。在第三節總結環節,陶君行手執一份由陳偉業助理整理的黨團會 議紀錄,表示在 7 月 19 日的黨團會議曾經討論決議文的方向,與會者有社民連的三位立法會議員黄毓民、梁國雄、陳偉業及黨團主席陶君行,黨團一致同意社民連該退出飯盒會及立法會協 調機制,但區選則繼續協調,證明不退出區選協調才是跟黨內元老共同確定的策略。7 月 25 日的決議文亦是跟著黨團定下的方針定立。

但兩個月後有人卻突然轉軚,先出席選民力量成立記者招待會造勢,再在網上電台節目強行曲解決議文,說決議文精神是社民連必須退出區選協調,並以此理由炮轟 新領導層,更以退黨作為要脅。陶君行為了維特黨內團結穩定及安撫黨內元老,迫得在下一週的節目上轉軚支持元老的講法,並表示矛盾只是在執行決議文的時間。 陶君行雖然忍辱負重,但卻被不知內情的會員及支持者指責對民主黨民協態度含糊左搖右擺。此事對新領導層的權威造成莫大的傷害,令群眾對新領導層產生信任危 機,陶君行為怕得罪黨內元老造成分裂,一直對此事支支吾吾,經個多月的蘊釀終演變為昨天倒閣的局面。


直至去到昨天的會員大會,行委林采薇實在忍耐不住,率先在眾會員面前道出此事的因由,但遭部份會員質疑並要求提出證據。在總結環節陶君行才無可奈何地拿出黨團會議紀錄交待此事,並表示他們在此事上是食了死貓。

自己通過了的決策,到了9月,覺得不對的,大可以自己和黨團、行委會提出再議,黃毓民卻不去做這些程序,卻去在自己的節目,脅著前主席的威勢去罵自 己在1月才大力支持上任的新一屆行委會,不但違反黨內的民主機制,還讓新一屆的行委會威信盪然無存,明擺著就是"我是太上皇!我要黨怎樣就怎樣!黨內民 主、黨內機制算個屁!",並引來了這次倒閣事件。

黃毓民的太上皇行徑根本不少黨內人士早有所聞、甚至親身經歷,但大多數人都因為黃毓民是黨的精神領袖而不敢張聲,怕得罪太上皇會令黨內分裂,甚至令 自己被其在人網黃毓民政評版的崇拜者起底批鬥。曾建成(阿牛)就是好例子,當時夏韶聲事件後,黃毓民在節目大鬧包括錢偉洛在內的對夏韶聲示威者為"牛家 班",暗指事件是阿牛策劃的,事後,黃毓民政評版內的人,一不夠人講道理,就會不斷地扣對方帽子為牛家班,就和文革時代的黑五類完全一樣。而阿牛自始也再 也不能出現在黃毓民及人網的節目中,黨內一有甚麼事就首先指著阿牛,說是他搞出來的。

又例如,黃毓民有一次在節目炮轟季詩傑罵他"痴能線",又引來崇拜者批鬥,但這班崇拜者卻完全沒想過別人為甚麼會這樣說。
事實就是:因為黃毓民又要繞過黨內機制護短,維護自己人

http://202.177.26.103/viewthread.php?tid=22397&extra=page%3D6
黃毓民係紀律委員會主席, 有次佢收到個投訴, 投訴佢條 o靚,毓民認定係阿季玩嘢
毓民打俾阿季, 叫佢搞掂佢, 佢唔理
所以阿季至會o係行委會內爆左句"痴能線", 話明明有機制處理投訴, 按機制回覆番不受理就 ok, 有乜理由唔俾人投訴?
最經典係
行委會開完唔夠半粒鐘
毓民就已經收到風, 打俾阿陶問"阿季頭先做乜鬧我痴能線?"
事實上毓民亦唔需要特別調查, 因為案發時佢o係現場, 佢亦冇乜理由唔識被投訴o個個肥仔, 因為個肥仔係佢義工隊o既人, 毓民只係擺明護短

-------------------------------------

到了這一次倒閣風暴,先是出現了我以四人幫去形容的人,抽著劉曉波的水去抬高自己的鬧劇,冠上一零憲章之名,內容卻不是阿媽是女人式的社民連典型文宣,就是胡鬧指控,十個罪名都不堪一擊。詳看"鬧劇憲章"一文。
http://www.inmediahk.net/%E9%AC%A7%E5%8A%87%E6%86%B2%E7%AB%A0

我先數一數四人幫如何四人幫:
1.虞偉倩:基本是個好人,但真是傻的,只會偏執地以為自己那套是對的,卻連自己那套是甚麼都說不清,用抽劉曉波水這種下流行徑去抬高自己的胡鬧指控,就 是出自其手筆。在這次黨爭,她還不時硬找籍口挑動矛盾,例如誣陷會員Penny挪用會員名單、自己硬要進入只給新會員的活動,不讓她入就大扮被害者,說不 讓她入就是野蠻等。

2.錢偉洛:人格低下再加笨,被人稱猥瑣男,是有理由的。
a.別人起我底,說我曾經"因犯刑事而被社民連及中大開除",他自己想都不想就用來當黑材料來打擊我,卻連新聞日期都不看,我根本判刑時社民連還未成立, 也沒被中大開除過。但他在三小時前才大叫有人提及任亮憲前妻就是起人底,就是邪惡,變面之快(及之蠢)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b.有行委叫他履行自己承諾,首先去狙擊民主黨而不是民建聯,就扣對方帽子,說對方要他退選退黨這種只能用被害妄想症來形容的罪名去向紀委投訴,行委不想生事,就道歉了事,錢偉洛卻嫌不夠,還要再向紀委再次投訴。

3.任亮憲:政治投機份子。
a.入會後說要"帶社民連向右轉"這種口號,我不管,我只看他的言論,而我完全不覺得他懂社會民主理念。
b.陶君行幫他數票也數不夠,就勸他"呼籲支持者投票給對方",讓他就算輸也好下台,結果任亮憲卻恩將仇報,拿著這句去大造文章,說陶君行要他退選,但由於他是黃毓民背後欽點的人,陶君行為了不逆黃毓民意,就吃了死貓吃,遲了澄清。
c.決議文寫著社民連要退出泛民,這種情況那有可能協調?任亮憲卻乘著人網封殺異見之便,大扣行委要和泛民協調的帽子。
d.作為行委,卻不斷洩露行委會的內部事情,當決議還未正式投票時,就去放料給傳媒,用傳媒去影響行委決策。

4.李偉儀:不甘寂寞的政治投機份子。
a.起我底
b.公開本屬私人的訊息,向毓民請聖旨搞個人崇拜
c.和貓姐一起找籍口扮被害者
d.懷疑向警方誣告自己會員(警方調查中,不能評論)
e.說"倒完閣可以找第一、二屆行委出來做"(現屆是第三屆),而她就是其中之一,再加上其向毓民不斷請聖旨的出位表現,她在想甚麼,真的不難想。

先不論他們倒閣理由之弱智(看鬧劇憲章),光是看這四人幫的行徑,就算他們的理由再好,我也不可能支持這種不擇手段的人,目標不能合理化手段,就算理由再好,靠做著這種行徑上位的人,會有可能把黨帶向正途而不是走歪路嗎?

可是,他們這種人,做著這種行徑,用著這樣的理由,卻依然可以取得四成支持?社民連支持者是不是有問題?
我的答案,是的。

問題就出在人網。

-----------------------------

正如前述,人網黃毓民政評版有不少非理性的黃毓民崇拜者(當然,你出口說他們是的話,他們只會批鬥你),這情況自2008年人網吞併myradio 時已經開始出現,網上討論版主的劣幣驅逐良幣(只有沒社會地位、沒有理念、沒有墨水、沒有出來做社會行動的熱心和膽量的人,才會有時間做版主)自然是原因 之一:

http://evchk.wikia.com/wiki/%E9%A6%99%E6%B8%AF%E4%BA%BA%E7%B6%B2
http://hkreporter.wikia.com/index.php?title=%E9%A6%99%E6%B8%AF%E4%BA%BA%...

但這也和黃毓民崇拜不無關係。

在這一次黨爭中,正如我所說,人網版主"政治暗殺"11人,不肯定原因被刪的7人。
http://www.inmediahk.net/%E7%A4%BE%E9%81%8B%E5%85%AB%E6%96%B9%EF%BC%9A%E...

甚至連陶君行澄清的文,這版主也照刪,更別提其他一般人等的非倒閣言論了。

坦白說,沒有証據直接指明這版主這種行徑是黃毓民指示的,但這版主是直接由黃毓民任命的,連人網都不能動他,再加上這次他濫權如此明顯和嚴重,黃毓民依然不出聲,很難令人相信他和其行為無關。

一班本來就是有非理性崇拜辟的人,再加上一個中宣部式言論控制,自然就會培養出一群不問理性,只求人身攻擊的人出來了。

但幸好,社民連不少會員都是出過來做黨務,而不是這群只會在網上打飛機的人,在11月7日,170會員投票反對倒閣,就是因為很多會員都知道,黨不 是在網上打飛機就能辦好的,是要出面出錢出力辦事的,是要技巧說服而不是人身攻擊對方的,更加暗暗反對黃毓民炮打司令部,並懷疑縱容四人幫倒閣。

順手恥笑那堆網上遊魂:他們"說沒有人網就沒有社民連!",這証明了他們的圈子只在人網,根本沒有踏出人網以外的地方。五區公投,人網熱,高登中 熱,Blogger看淡,根本肯多看幾個網站,就會知道五區公投的投票率會比較低了(雖然我也以為會過20%),這班人根本就不意識到何謂宣傳,以為自己 在人網不斷發貼就是宣傳,卻不想想,那是義工們沒日沒夜地做街站拉回來的,而不是去在根本人人都是支持者的地方發貼。

又例如,在季詩傑的鵝頸選舉,人網蕭若元曾經大言不懺地說人網會幫季詩傑贏,甚至到現在還有人信。但事實是,那30%票根本就是泛民鐵票,幾乎個個 選區,只要你是泛民,又不是太差,你很難沒有30%票的,人網的影響力,根本完全看不出。沒有一大堆義工不斷洗樓的話,投票率只會更低。

一班平時不做黨務,只會在網上人身攻擊去發洩,沒有對象就連自己人都批鬥的人,當他們被人有意地引導到攻擊某些人時,結果如何,實在不難想象,例如到了可以扣陶君行投共帽子的地步。

面對著這種情況,有人一時氣忿,罵他們是縮頭龜,是可以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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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倒閣派全面失敗後,先是人網黃毓民政評版政治審查依舊,再加上了今天才發生的事: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thread-1023523-1-1.html
香港人網致社會民主連線行政委員會的公開信

稍有黨齡的人,只會不齒這種籍口,簡單地說,就是以三大指控去向領導層迫宮要人網和社民連分家,就算倒閣輸了也要尾彩,再加上蕭生發King maker脾氣,他根本自08年吞併myradio後,就自視為民主運動的king maker,想學黎智英以蘋果日報對泛民指點江山那樣對社民連指點江山。早期社民連弱,指來也沒用,就自然不指了;但到了五區公投後,社民連壯大後,就開 始來了,這次就是以一些只能用弱智的理由去示威,"我就是社民連的king maker!社民連要靠我才行!"。
即使理由再弱智,但能令40%會員對著這樣的四人幫,以外界所有傳媒都覺得弱智,弱智到連報都不知如何報的理由去倒閣,人網對社民連的影響力可見一班。

其理由及弱智之處如下:
1./聞說閣下最近在別的網台節目言明,閣下已在電腦删掉了人網的bookmark。/
評語:弱智。
2./另外貴會之前秘書長季詩傑,昨天在其Facebook亦有此留言 ── 「朋友們:聽小弟一言,維持中立及團結,戒掉人網這毒癮吧!」/
他是前秘書長,他的言行為甚麼能入社民連行委數?
3./在貴會的特別會員大會舉行期間,貴會的行委劉卓文發言,稱香港人網的網民是「縮頭烏龜」,不敢參與街頭抗爭。/
那黃毓民在他還是主席時,罵人網的網民是網上遊魂(這名詞就是由此炒熱的),那當時又不去向毓民逼宮要人網和社民連分家?
而且,事實上,我也真的數不出有多少個人網黃毓民政評版(劉卓文沒說明,但我記得他是意思上說人網黃毓民政評版)的網民是同時是社民連的義工(那些只站了一日半日街站的不算)。
之前社民連領導這樣罵過,到現在才出來造文章?

還要加上輸打贏要條款:
/如閣下回覆貴會將與香港人網斷絕關係,又或季先生及劉先生拒絕道歉,人網會尊重諸位的意願,但人網將不會再帖出貴會之活動資訊(黃毓民、梁國雄及陳偉業三子除外)。/
明擺著就是要保黃毓民的節目去繼續炮打司令部,卻不讓社民連行委澄清。

在此事上,黃毓民一直沒有現身,但觀乎黃毓民和蕭若元過從甚密,再加上這種決策的份量,黃毓民事前不太可能不知道,他如果果道又不去阻止這件事,那只能有一個可能:這是黃毓民授意,甚至策劃的。

一個明明已經交出權力,卻又不斷地做太上皇行徑,不同意黨內決策時,不用黨內機制處理,卻用自己的影響力去炮打司令部,還要讓一批四人幫"毓民"前、"毓民"後地倒閣,倒閣失敗不服輸,還要懷疑以"人網和社民連分家"去逼宮的前主席,就是我忍不住寫這篇文的原因!

P.S.陳偉業的取態(倒閣)不難理解,他在港同盟年代提出要成立荃灣支部,到了現在,社民連實力不會和那時差太遠時說"成立支部會出現山頭主 義",卻無視山頭主義本來就在,還要他那區最嚴重的事實、去質疑兩個律師看過的章程"可能會帶來法律問題"等,以這些理由反對成立支部,用心也太明顯了 吧?我不說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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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六四